漫步在缅甸
漫步在缅甸昔日的国都仰光,我时不时地想起乔治·奥威尔。仰光古老的英伦建筑在热带丛林的背景中透出哥特式废墟的韵味,而这样的森林背景又配不上它的规模。这些房屋矗立在季风的月亮之下,宏伟,幽暗,却又突兀,与环境并不协调。高等法院是一座安妮女王风格的砖石城堡,有一座阴郁的钟楼,就像某个犯傻的委员会决定在这里为伦敦火车站建造一个副本。这座建筑在午夜时分的模样会让人想起奥威尔小说《1984》中描述的国家监狱和迷宫。当时,奥威尔是一名普通的缅甸居民,以埃里克·布莱尔的名字行走于世。《1984》,他众多作品中的一部,曾在这里遭到了封杀。然而时代不同了:在年初的第一届伊洛瓦底文学节上,奥威尔的著作分发给了与会者;英国奥威尔奖(Orwell Prize)的主办方也来到这个国家,庆祝奥威尔的缅甸岁月。这一幕,恐怕会让埃里克·布莱尔失声而笑。
奥威尔生于印度,父亲是殖民地一个负责鸦片贸易的小官。九十年前,年轻而籍籍无名的他也许曾经在幽灵般的苏里塔旁徘徊,与我深夜沿着摩诃班都拉公园信步走来时所见的是同样的风景。这样一想,感觉好奇特。我想,那时在公园旁边空荡荡的苏里塔路上,街灯下成群的少年并不是在踢球。他们裸露的脊背闪着汗水的光芒。街道上的垃圾扫得一干二净,偶有几条狗从少年的身影中穿过,放在今天,它们大概会被人以残酷的方式处理掉。众所周知,当时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城市,一个更为蛮荒也更为翠绿的地方。
在季风季节的一天,我在海滨酒店悠闲地躺着。这里洋溢着恰到好处的英伦范儿,我又一次翻开奥威尔的小说,预备在仰光、蒲甘和曼德勒追寻当年的缅甸风采。政府已经将这几个地区迅速翻新,长期以来与世隔绝的缅甸,而今也成了一个主流的旅游目的地。
建在河边的海滨酒店,仍然不失为一个领略英国统治时期仰光风采的好地方。这里的茶点有糯米糕和棕榈糖糕,会有多个管家为你服务,酒吧高级而典雅。下午三点,我就着伯爵茶和司康饼阅读《缅甸岁月》,然后吸了一支香气弥漫的方头雪茄烟。雨点敲在窗上。我惊讶地发现这本书里风景描写与人物刻画一样有力,这在奥威尔的诸多作品中殊为少见。
奥威尔的缅甸岁月
《缅甸岁月》出版于1934年,是奥威尔的第一本书。作者当时在缅甸多个小镇当过警察,这本书揭示了这份职业对他产生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猎象记》(Shooting an Elephant)一文尤为典型。他对此地生活的底色——伊洛瓦底江的涛声,缅甸文化的超自然暗流,以及优雅、隐秘、清心寡欲、没有自己声音的缅甸人具有敏锐的感觉。当然,这本书也描摹了缅甸的传统舞蹈——闹剧般的纳普威表演:年轻的舞蹈演员伴随复杂的节奏,扭动两片屁股。
《缅甸岁月》的主人公——青年约翰·弗洛里(JohnFlory)几乎是作者的写照。当时埃里克·布莱尔二十出头,也是个沉静内敛的书呆子。主人公和作者都无可奈何,必须与殖民地一些令人恼火抓狂的事物共存。当然,弗洛里对某个肤浅的英国女子表白遭拒后饮弹自杀,而布莱尔的未来生活则比他愉快得多,他回到了英格兰,成为作家乔治·奥威尔。但两个人都郁结着一腔愤怒与悲凉,我想那是对缅甸森林的黑暗之爱(事实上,在季风季节的第一场雨,这里风景绝佳,弗洛里脱光了走进密林,任由夏天的暴雨倾盆而下,治疗满身的痱子)。
“你这一生都活在谎言之中,”作者怒斥自己,“一年又一年,你坐在狭小的俱乐部里,感受吉卜林(Kipling)的灵魂在身边游荡。你右手一杯威士忌,左手一张《粉红体育报》(Pink’un),津津有味地听着鲍吉尔上校高谈阔论,他说那些可恶的民族主义者应该下油锅,你在心里深表赞同。”
缅甸的魔咒究竟对奥威尔的思想产生了什么作用?作家埃玛·拉金(Emma Larkin)在她的著作《在缅甸寻找乔治奥威尔》(Finding George Orwell in Burma)中进行了深刻的探索,极为引人入胜。她认为,奥威尔伟大的小说三部曲[《缅甸岁月》《动物庄园》(Animal Farm)《1984》]预言了缅甸的发展轨迹,最初是殖民地,后来经过独立运动与1962年的社会主义军事政变,变成了“动物庄园”,然后就是“1984”。幸运的是,历史仍在演进之中,缅甸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2010年,长期遭受软禁的著名异见人士、现在的反对党领袖昂山素季终于获释。
1924年,奥威尔被派遣到伊洛瓦底江三角洲,负责犯罪现场取证与调查工作,这份工作让他对警察国家的运作方式进行了宝贵的洞察。但是单调乏味的工作也以更黑暗的方式塑造了他。在英国殖民地中,缅甸是印度土匪最为肆虐的地方之一,武装土匪对平民实施恐怖活动,飞扬跋扈,肆意妄为。
那个叫Rangoon的仰光
仰光现名Yangon,但在奥威尔的年代,仰光写作Rangoon。每个夜晚,当我徜徉在这座殖民古城中心,沿着悠长的商人路和宽阔的林荫大道漫步,能够感受到在秘密警察和神经质的监视机构之下,那个僵死已久的社会既催生了当代的极权政府,也催生了当年奥威尔的杰作。
但是这个青翠的都城依然迷人,它是奥威尔这种小官结束丛林中冗长乏味的调查工作之后渴望回归的地方。“哦,仰光之旅多么欢乐啊!”正如弗洛里在《缅甸岁月》中所说,“一路飞奔,去书店搜寻来自英格兰的最新小说,在安德森饭店享用大餐,有牛排、黄油,这些放在冰块上辗转八千英里越洋而来的美食啊,还有妙不可言的美酒!”
我无法找到安德森饭店和它们的牛排,这家店要么早已消失,要么已经改名。但是英伦建筑仍旧存在,与《1984》开篇中虚构的那片伦敦贫民窟颇有几分奇异的相似。“在这个肮脏的地方,一座座破木屋就像鸡窝。”只有一点不同,这些建筑同样不朽、可爱、旧时代的气息萦绕不散。通常是海蓝色和深红色,墙上爬满青苔与蕨类,湿漉漉的衣服晾在室外,仍在滴水。它们是这座一息尚存的古城中的废墟,偶有一丝美丽得以存留。
从海滨酒店出发,转过街角,我经常路过一座灰色的欧陆古典廊柱楼,正面飘扬着一面国旗,有一块奥威尔式的牌匾“特别调查局”。一名男子坐在门廊里打瞌睡,脑袋趴在一盘菜花上……
《缅甸岁月》
作为奥威尔的首部小说,它呈现了极为真实的殖民地生活:白人腐败堕落,土著浑浑噩噩,但作为白人的主人公弗洛里,却在在身份认同危机中苦苦挣扎,一方面同情东方民族,憎恨帝国主义,渴望找到一位和他一起分享缅甸生活的朋友,另一方面“明知道自己有可能成为一个正直的人”的他害怕“救赎了自己的灵魂却失掉了整个世界”,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这丢脸、可怕的徒劳中,荒废生命、腐败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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